图标您现在的位置是:

首页>>警务资讯>>全市警务动态>>禅城

电动车充电起火车主房东均被罚

佛山警务在线 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18-06-28 17:10:00

  27日,禅城公安通报,近期先后依法处理了辖区发生的4起电动车违规入屋充电导致起火的案件,对涉事车主和房东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。 
  6月10日凌晨2时许,禅城区忠义路塘坊新村某出租屋一楼楼梯间突然冒出刺鼻的黑烟,一住户打开窗户发现外面正冒着浓烟,起火地点正位于自己楼下,于是立即拍门通知邻居离开并拨打110报警。所幸火情发现及时,消防员到场后5分钟之内就将火情控制。 
  初步查明,电动车车主兼租客徐某于9日晚20时左右将电动车停放在出租屋1楼楼道口充电,自己便去睡觉。由于电瓶质量不过关,在长时间充电的情况下发生短路导致了火灾。 
  目前,涉案房东因未履行督促出租屋租客管理职责被罚500元,涉案房客(电动车主)因违反《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。 
  据统计,6月份以来,禅城公安共查处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4宗,行政拘留4人,清理违规充电电动车148辆,整改涉电动车消防隐患987处。

网警

联系我们| 版权声明| 网站地图| 隐私保护| 法律责任

版权所有: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备案序号:粤ICP备05033676号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06000028粤公网安备:44060402000598号

网警 网上报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