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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注销登记(达到强制报废标准)

佛山警务在线 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14-09-12 11:01:00

项目名称

机动车注销登记(达到强制报废标准)

项目类别

■行政审批  □便民服务

办理依据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其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。

主管部门

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

办理主体

■法定机关 □受委托单位  □授权组织

办理对象

■个人  ■企业 ■部门

办理范围

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

办理条件

1、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,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报废的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。

2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

受理单位

■市级  □区级  □镇街

审批单位

■市级  □区级  □镇街

1、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;

2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
3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;

4、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;

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、凭证。

表格名称

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 

http://www.asjzyl.com/zxbs/bgxz/jj/201409/t20140915_56493.html

窗口办理流程

1、填写申请表,准备申请材料;

2、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,提交资料;

3、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管所提交资料,申请注销登记;

4、领取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。

办理窗口

窗口单位1:市交警支队车管所

单位地址: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

联系电话:82962829

 

窗口单位2:南海车管所

单位地址: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

联系电话:86252509

 

窗口单位3:顺德车管所

单位地址: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

联系电话:22835101

 

窗口单位4:三水车管所

单位地址: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,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

联系电话:87732412

 

窗口单位5:高明车管所

单位地址: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00-17:30

联系电话:88221216

网上办理流程

当前网上

办理网址

当前网上

咨询网址

当前进度

查询网址

其他办理流程

办理时限

1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

2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,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,出具注销证明。

收费标准

电话咨询

禅城:82962829 南海:86252509顺德:22835101三水:87732412高明:88221216

其他说明事项


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流程图.doc
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提供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说明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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